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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离婚车辆如何分?看这里就知道啦!

梁聪律师团队根据经办过的大量离婚纠纷总结出的经验认为,离婚想要好聚好散,财产问题就要全面、细致地进行处理。财产分割清楚无误,也就避免了日后突然被对方或者是第三人杀个回马枪的可能。

 

普通存款好处理,但是面对房屋、车辆这种实物财产就显得较为复杂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车辆,理论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实际上一人一半切割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针对房产的分割,之前已经有文章提及,而这次文章则是根据梁聪律师团队处理过的大量离婚纠纷中关于车辆处理经验的总结。

 

首先,在实务中,法院针对车辆的分割流程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定价,二是分割。

 

由于车辆是实物财产,具有难以分割的特性,因此只能采取将实物财产转化为货币形式进行分割,也就是给车辆初步定价,根据定价和分割的比例分割。而定价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 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共有车辆的价格以及分割比例进行协商,协商签订相关的协议或者协商结果由法院记录在案,在诉讼时可以直接作为分割的凭证进行分割,相对来说更为简单方便,同时又能够得到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结果,更好的避免后顾之忧;

 

2. 评估。若双方当事人无法对车辆的价格和分割比例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车辆价值进行评估,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鉴定,评估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另外,对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指定。但是评估的结果并非是购车时的价值,而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值来确定,评估的时间一般也比较长,就会出现车辆再次贬值的可能,相对协商来说不划算。

 

确定价值以后法院是如何分割车辆的呢?这个问题主要是根据当事人对车辆的主张来确定分割情形。

 

1. 仅一方主张车辆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由于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获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根据车辆确定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 双方都主张车辆的所有权。此时,由法院主持竞买,双方各自进行叫价,价高者获得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3. 双方都不主张车辆的所有权。出现此情况,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价款再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割。

 

当然,正如离婚纠纷的问题多种多样,财产分割的情况亦是如此,以上的分割流程只是实践中最简单的基础流程,但是针对车辆的所有权事件中还有很多种情况,例如:

 

1.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但是登记在一人名下如何分割?

 

如果有证据提供证明车辆系婚后共同出资所购买,毫无疑问该车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该审查登记在一人名下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若并非赠与,则应该根据具体的主张和车辆的价值进行分割;

 

2. 婚前购买,婚后登记在对方名下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车辆此时无疑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首先法院应该审查出资购买车辆一方将车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什么,若真实意思表示为赠与则车辆所有权属于受赠人,不应进行分割,但若真实意思表示非赠与而是出于其他因素的考虑则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 婚后购买或者与他人共同出资,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如何分割?

 

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不少夫妻与父母共同出资又出于其他因素的考虑下将车辆登记在父母的名下,也有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将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甚至还有与公司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以上的种种状况对于夫妻共同出资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毫无疑问。但是由于车辆登记在他人的名下,有可能涉及到第三人对车辆的所有权问题,为了充分保障第三人权利的主张,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车辆的分割问题不予处理,此时当事人应该另行起诉;

 

在离婚纠纷中,车辆看似没有其他财产价值那么高,但是由于购买和获得相对简单日后发生财产分割时的情况也十分多样。婚前取得无疑为婚前财产,婚后取得无疑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我国的《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动产所有权的变更并不在于登记而在于交付,因此车辆在离婚纠纷中分割时需要严格的考虑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交付行为。梁聪律师团队也提醒大家,为避免日后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在购买车辆时多加留意,若出于其他情况的考虑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一定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