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接到早上开庭的法官的电话,看法官的意思,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也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是法官还是准备支持我们这边的诉请,直接就判离了。
在最近两年的大环境下,敢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诉讼里就直接判离的法官真的是非常有担当了。当然,法官有担当的前提是你能够给到他有担当的勇气,有让他敢判决支持你的依据。
大概是从2018年上半年以来吧,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的离婚纠纷,很多情况下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法官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会判不离。年纪越大的少年家事庭法官,这样的特点越明显(以后有时间会详细说一下原因)。
但是,从“能不能判离婚”到“孩子抚养权该归哪一方”再到“如何认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等不同案件的争议焦点上,我们的很多案例往往能够取得意外的惊喜,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我们一直以来所坚持的走专业化的路线走“案例为王”的路线是正确的。
始终认为,不管是在哪个行业,深度的专业化都是趋势,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只专注于某一板块的业务的决心、专业、经验和责任心,而是抱着大小案件通杀,什么案件都做什么钱都要赚的心态,是不可能使自己经办的案件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的,也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办案方式,然而作为一个律师(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主见容易受到部分已经与时代脱节的老律师的影响的新人律师来说),你一定要坚信,传统的那种“什么案件都接、什么案件都做、什么案件都办不精的”万金油时代已经成为了过去。
什么案件都做,意味着专业化的程度不够,既影响了办案的效果,也让你没有足够的底气敢对外宣称“你是xx方面的专业律师”。
当然,有很多同行,是今天才刚刚对外标榜完自己是只做刑事的只做离婚的只做劳动纠纷的只做交通事故的只做xx业务的,但到了明天,来了一个自己不擅长的案件,也一样会接(抱着有钱不赚白不赚的心态),就是他表面的宣传与实际不符,但是你要知道,这样的宣传从长远来看往往是不持久的;也不要因为自己案源很充足就每个月都接很多案件,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案件过多必定会影响办案的质量,从而让办案沦为了一种走过场一种走流程的流水线作业。
也有很多人(包括很多的主办律师)不怎么把离婚纠纷当一回事,觉得这样的诉讼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随便去开个庭就可以了,既不认真准备完善的证据材料,也没有系统论述的法律文书。也是因为这样,我们很难在平时的开庭中遇到非常有专业素养和责任心的对手。像我们这样一年开几十次庭的,可能也就在一两次的庭审中碰到过比较值得我们尊重的对手,有时候一年都没有一两次。这就说明了,在我们这个行业,专业化的程度还是远远不够的,反过来想,这也是很多新人律师出头的机会。
其实,办不好离婚纠纷的律师,也不可能办好其它的案件,以办刑案为例子,在审查起诉阶段在审判阶段,真正有阅卷有用心阅卷有反复阅卷的经办人,事实上也没几个。
说了那么多,不是说诉讼就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更不是要夸大律师的作用,律师本质上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律师在诉讼中能够起到的作用也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过这不代表了专业的不重要,因为影响案件结果的,很多时候可能就只是专业的有经验的代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给出的一个恰当的诉讼策略,一项正确的庭前的证据准备,或者是庭审过程中一句专业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又或者是让当事人在庭审的过程中少说一句他认为该说但其实不该说的话。
最后,还是那句话,再小的诉讼也还是诉讼,只要是诉讼就无小事(除非当事人不在意结果),因此,不管是什么样的案件,代理律师要把它做得专业做到极致,都不容易,需要能力需要经验,更需要责任心和深度的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