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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出轨行为,能否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看完《三十而已》,相信很多人在佩服三位女主角重新开始的勇气的同时,也对女性进入婚姻生活后出现的各种问题陷入了深思。剧中顾佳拥有的婚姻集合了女性对婚姻的所有美好幻想,夫妻二人经营的公司在顾佳出众的能力下打理得井井有条,公司经济危机她运筹帷幄,孩子入学名校她也忍辱负重,最终心智不成熟的许幻山还是出轨了,顾佳多来打拼来的公司、房屋全都变卖抵债了。

婚内出轨丈夫公司破产背上债务,老婆却也要为他的过错买单。共同承担债务,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并不难见到,夫妻作为一个整体,其中一方所犯的过错必然会影响到另一方,而出轨是其中一方的过错行为,并不影响夫妻日常生活中正常实施过的民事法律行为,婚内共同的举债不管任何一方是否有过错行为都需要共同承担,以夫妻共同财产向债务人清偿。

一方婚内出轨,另一方为什么还要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现行的《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及即将实施的《民法典》总结,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是关注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包括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即使是一方以个人名义的借款只要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一方婚内出轨的行为是其个人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从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根据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要求多分财产等方面得到补偿,而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共同债务必须共同清偿。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过错方向债权人清偿”,为什么还会被追偿

离婚协议与合同的性质是一样的,效力只限于合同相对方,因此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分配只限于夫妻双方之间,不能以离婚协议的约定对抗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夫妻之间可以明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比例,一方完全清偿后可以根据比例要求另一方返还所清偿的数额。

综上,在夫妻双方有共同负债的情况下,即使一方婚内出轨,仍然要共同偿还,这看似很恐怖的事实,但无论在逻辑上还是法律规定上都再普通不过:一方举债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使得双方都有受益,自然要共同清偿。夫妻之间有平等的家事处理权,既然已经对举债事实作出共同签字或者时候追认的行为,也是对于举债的事实知晓并认可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所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

但是,对于对债务毫不知晓又无辜负债的无过错方来说,要承担债务还要面对过错方婚内出轨的打击实在委屈,因此分清什么情况下可以推翻共同债务的责任尤为重要,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1、一方因为个人恶习所负债务。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一方因为个人赌博、吸毒等个人的恶习所负的债务完全是个人的行为,即使是有部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但是行为性质较为恶劣,为了遵循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也不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且一般情况下因为恶习所负债务即使有用于夫妻日常生活也是极少的数额,因此举债目的也并非是为了满足夫妻日常生活需求;

2、完全属于个人举债的债务。债务人在举债的时候无论是签订的借条还是与债权人沟通举债,都是只有其个人的签名或者只有其个人参与,可以证实另一方对此情形并不知晓,而另一方只要举证该笔债务并未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支出即可;

3、一方举债用于个人挥霍。现今人手一张信用卡,花呗、借呗等平台借款十分常见,由于借贷条件很低,借款方便很容易积少成多,很多人并没有太注意,直到离婚才发现对方负债累累而自己也要被迫背负债务。实际上这些借贷都是较为私人的小额借贷,一般用于个人使用,而个人名义举债以满足个人使用、个人挥霍的情况,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这部分债务的,因此只要要求对方说明举债的用途,并对应账单证实是个人挥霍行为,另一方自然不需要承担这些债务;

4、超过日常支出的借款。平时要多注意夫妻双方的日常支出,如果借款数额明显超过日常支出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第三条的规定,需要债权人对该笔借款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进行举证,若债权人难以举证,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该笔债务则难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的美好与否在于夫妻双方的心是否向着对方,夫妻作为一个共同生活的整体,应当共同抵御生活中的种种难题,而不是想尽办法从对方的身上获取利益。在生活中,不管是哪一方都应该多留心两人之间的相处,不仅能维护感情,也能及时发现问题的苗头,早做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