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首次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架起一道屏障,保障受害者的基本人身安全。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一共发出了5749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但这个数字相对于正在遭受家暴的受害者数量来说只是凤毛麟角,很多的家暴受害者还不知道这项制度。因此,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作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施暴者接触受害人,如果被申请人违反禁令,法院可以对被申请人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做出。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谁可以申请: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二)向谁申请: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三)申请材料:
1.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如果是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如果是离婚后仍然同居的提供离婚证;如果是非婚同居的则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双方正在同居的证明;如果是亲属关系的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2.正在遭受家暴的基础证据材料:
(1)警方出具的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调解书、报警记录。需要注意的这些文书一定要写明施暴者、受害者、施暴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即最好能够比较完整地描述事发经过。
(2)验伤报告、受伤照片、医院接诊记录等。证明受害者实际受到了家庭暴力的伤害。
(3)家暴现场的录音、视频。能够直接证明施暴者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
(4)证人证言。
(四)人身保护令有效期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五)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支付诉讼费、提供担保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第1、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立法者在制定人身保护令这一制度时,为了让家暴受害者能够更简单地申请到这一保护令,已经极大地放宽了申请条件,只需要提供能够证明遭遇家暴或面临家暴危险的基础证据即可申请。但从目前全国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数量来看,这一制度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没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如果你或者其他的家庭成员正在遭受家庭暴力,除了报警,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求助,居委会、妇联这些基层组织都能够为你提供帮助。虽然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完全禁止施暴者继续实施家庭暴力,但至少可以给施暴者一定的法律惩戒,情况严重的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以后家庭成员再遭遇家庭暴力,在报警无果后,别忘了还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途径。如果不知道该如何申请或者迫于现实危险无法自行申请,那么可以向妇联、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或者向专业的律师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