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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钱发生争吵,怀孕妻子将丈夫杀死!潜逃19年后......

20年前,四川省西昌市一名彝族女子陈各(化名)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用板锄多次击打丈夫的头面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她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直到2020年11月9日投案自首,潜逃时间长达19年。

近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一案件。

 

夫妻为10元钱发生争吵

 

上世纪90年代,出生于1974年的彝族女子陈各嫁给了四川省西昌市的民办教师罗体(化名)。结婚后的头两三年里,夫妻俩的感情很好。但当陈各的第一个孩子因难产而流产后,夫妻俩的感情开始出现裂痕。

后来,罗体考上西昌一所师范学校。毕业后,罗体成为了一名公办教师。夫妻俩的感情变得更差了,双方经常吵架甚至打架。

对于夫妻感情变差的原因,陈各称自己当时为了供丈夫读书,找亲戚借了很多钱,但当丈夫成为公办教师后,看不起自己,想赶走她,甚至连她借的供其读书的钱都不打算还给自己。

对于陈各的说法,罗体的母亲瓦某予以否认,她表示陈各没有借钱给儿子读书,因为陈各家本来就很穷。瓦某还称,儿子媳妇感情变差的原因,是因为陈各怀疑罗体和自家两个女性亲戚有男女关系,罗体不想要她了。

2001年9月26日早上10点左右,陈各到街上赶场,她摘了一些南瓜和南瓜叶卖了12元。当日下午4时许,她在街上碰见罗体的两个堂妹。她们三个准备回家时,在路上碰到了罗体。罗体让妻子拿出10元钱给两个堂妹买饭吃。罗体的两个堂妹说不吃后,先行离开了。

当晚到家后,罗体和陈各发生了争吵,罗体指责妻子不舍得拿钱给堂妹们买饭吃。次日夫妻俩继续为此事争吵,越吵越厉害。27日晚上,双方还为此动起手来,最终酿成悲剧。

 

怀孕妻用板锄击杀丈夫

 

2001年9月28日中午12点许,罗体的一个叔叔到罗体家门口通过门缝看到,没穿上衣的罗体躺在地上,脸上全是血,已经没有动静。他立即通知其他亲戚和当地乡干部,乡干部报案后,民警到现场确认罗体已经死亡。

对于丈夫的死因,陈各称,两人9月27日晚吵架时,丈夫不知道从哪拿了一把板锄从正面打她,她实在忍无可忍,就抢过板锄还击。她用板锄迎面从上往下击打丈夫的头部、胸部等上半身部位,她击打几下后发现丈夫倒在地上。以为丈夫死亡,她匆忙逃离了现场。

2001年11月1日,陈各投案自首后被西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因陈各怀孕,西昌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此后不久,陈各被看守所民警送到西昌市的一所医院产子。孩子生下来几天后,陈各从医院逃跑,此后一直到处躲藏,先后去了河南、河北、内蒙古等地方。

2020年11月9日,在外潜逃19年的陈各在亲属的陪同下到西昌市公安局自首。

2021年4月12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罗某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争执中,被告人陈某用板锄多次击打被害人罗某3的头面部等部位,致被害人罗某3当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陈某提出因家暴才引发本案的理由,经查,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罗某间夫妻感情不和,但无充分证据证实家暴的事实,故本院对该理由不予采纳。所提其是法盲和文盲的理由并不影响定罪和量刑。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某是基于正当防卫的心理将锄头抢来反击,主观上更加倾向于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事实不符,本院对上述意见不予采纳。所提系家庭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系初犯的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同时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对被告人陈某依法惩处。

本文来源于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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