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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胜诉判决:第一次起诉离婚则判离!男方家出资的婚房归女方!男方恶意转移的财产还追回来80%!

本案,男女双方结婚短短两年,生育一女儿。女方偶然发现男方在婚内出轨多名女性,开房无数次,拍摄性爱视频,甚至跟婚外情对象以老公老婆相称。


女方在发现男方的出轨行为后,本着婚姻且行且珍惜的态度,试图与男方协商沟通。但是,男方对自己的出轨行为毫无悔过之心,反而对女方实施暴力,在房屋外走廊、街上暴力追打女方。就这样,女方没有得到男方的道歉,却换来满身伤痕,最后连夜带着年幼的女儿逃离回到娘家。


在双方分居的大半年时间里,男方对女方和孩子不闻不问,继续在外与其他女人开房幽会。女方心寒绝望至极,提出离婚,但是男方依然置之不理,不面对,不协商!


没多久,男方在得知女方离婚的想法后,男方私自变卖女方车辆,撬门霸占女方名下以租还贷的房产,让女方独自一人苦撑着房贷之余,女方还要带着孩子在外租房,而男方却连孩子的生活费都分文未给过,反而是带着其他女人去开房看电影!女方毫无办法,最后找到我们咨询并委托起诉离婚!


我们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情,梳理本案的三大主要争议点。

第一,争取第一次起诉就能判离婚;

第二,关于男方母亲在婚前出资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房产的分割问题,要争取房产是我们的婚前个人房产;

第三,追回男方所恶意转移和赠与给小三的财产。

针对以上三大争议点,我们指导女方全面搜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了解房产出资款的来龙去脉,制定全面的诉讼策略和思路。


关于第一次起诉离婚,有多少把握可以直接判离呢?严格来讲,本案男女双方是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女方所掌握的男方出轨证据,都是比较零散的一些约炮聊天记录截图,没有直接的床照、开房视频等证据。也就是说,女方所掌握的男方的出轨证据,在法律证据层面来讲,无法直接证明男方存在重大过错。


我们深切知道,在目前的司法裁判原则下,单从男方出轨这一事实去讲,还不足以令法官直接判决离婚。所以,我们在指导女方全面搜集男方出轨证据的同时,也指导女方搜集男方家暴、分居期间男方对妻女不闻不问等一系列证明夫妻关系恶劣的证据。


之后,就当事人整理过来的证据,我们再形成系统的证据链,以及拟写系统全面的法律意见书,无论是从聊天记录的聊骚内容,还是从开房记录的次数和出轨对象的数量、男方没有任何修复措施等方面,多方面阐述清楚夫妻感情已经全面破裂,法院应站在保护妇女婚姻自由的立场上坚定判决离婚!


在庭审中,男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提出因女方混有抑郁焦虑症,是女方在疑神疑鬼,希望女方再给男方一次机会,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我们立马强调提出男方在分居的一年时间里,未有任何修复挽回措施,足以说明男方不离婚的意愿是虚假的。


本案经过两次庭审,历经一年,我们就感情破裂、房产归属、男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和金额,孩子的抚养权等每个争议点,我们都单独写了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书,以及多次联系法官交换法律意见,为法官写判决时,提供了完整全面的专业意见。


在我们的专业努力下,最终我们取得了全面的胜诉结果:

1.本案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在本案不具有法定判决离婚情形且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认为男方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且双方又发生几次肢体冲突,说明双方关系恶化且不可调和,直接判决离婚;


经常遇到很多人说,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 ,需要起诉两三次才能成功离婚的说法,都是片面的。根据我们多年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经验,我们知道,在司法实践中离婚纠纷判决的空间很大,法g怎么样判都可以,主要是要看案情、双方律师代理工作的专业度和法g的自由裁量空间。


2.本案第二大争议点是,婚前男方母亲出资100多万购买的房子,该如何分割的问题。判决结果是,房子的婚前出资部分呢及其增值部分,法y认定是我们女方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我们只是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男方;


3.男方母亲的100多万出资款女方不用返还,但是女方母亲给双方婚后还房贷的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男方需要偿还;


4.男方转移走的财产以及男方花在小三身上的钱(即使是52元、88元、99元的红包金额)都被我们成功追回来,且多分,我们占80%、男方占20%


关于追回夫妻一方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一项考验律师专业能力的工作。在法y认定恶意转移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分割比例是6:4,较少部分是7:3。但是,更高的分割比例或者是判决对方不分的情况,基本没有出现。但是,林律师在去年就已经拿到了一个82追回对方转移财产的经典判决(我们多分到100多万),该判决比例开创了深圳乃至全国的先河(在没有财产协议也不是调解结案,硬打的情况下)。而本案,再次延续经典,我们追回男方转移财产的80%


5.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满2周岁,且男方举证提出女方患有严重抑郁症状不合适抚养孩子((男方也在争取抚养权),但是因为我们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和努力,最后还是成功给女方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


6.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因男方是创业者,月收入不固定,双方也分居了一年,女方不清楚男方的收入情况,但我们最后还是争取到按男方平均收入的30%判(属于顶格判了);


7.我们为女方成功争取到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在我国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仅因对方存在出轨行为而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决还是很少。即使是支持了精神损害赔偿金也只是一个象征性的意义,金额基本都不高,大部分都是几千,1万,2万左右。而本案判决男方向我们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这一行为,还是再次从法律层面认定了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无过错方、男方作为过错方的事实.


当我们拿到判决书时,看到每一个判项,是意料之中的“惊喜”!

我们发给女方客户时,女方还说:“我不是在做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