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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周诗萍原创:夫妻离婚自媒体账号归属引争议

随着快手、抖音等自媒体的发展及带来的经济效益,虚拟财产的分割也成了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关注的焦点。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就涉及到了夫妻双方经营的直播卖货抖音号的归属及价值分割。案件判决后很快就冲上热搜,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关注。


一、案情介绍


2014年10月,90后女子阿娟(化名)与阿涛(化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感情破裂,2022年3月,阿娟向临湘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除了一套正在按揭付款的商品房,另夫妻共同经营一个抖音号,用于直播售卖渔具,现有粉丝高达十万余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夫妻双方主要就抖音号及运营带来的收益分割上存在分歧。


二、专业分析


(一)抖音号和抖音号产生的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承办法官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抖音号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同时认为用于商业经营的抖音号当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商业价值,有财产属性;但抖音号的运营与注册人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好简单的当作普通财产来进行分割。


(二)法律对此类案件如何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虛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规定宣示了对网络虛拟财产的保护。合法经营的抖音账号等属于网络虛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抖音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商业经营的抖音号当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有准物权的属性,具有一定的价值性,故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


合法经营的账号等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现行法律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虚拟财产的分割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最好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分割。但协商不成的,一般按以下方式分割。


1、由账号的收入购置的资产和存款,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由于账号本身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因此一般由账号申请人所有,账号申请人一方给另一方折价补偿。


以上只是探讨司法实践中的一般情形,但实际并不仅限于以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