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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家事律师梁聪团队林金燕原创:离婚时双方共同照顾的宠物怎么分割?

近日,微博热搜有一话题是“夫妻离婚不争车房只争宠物狗”,这一话题一出便引发网友热议,并表示自己也有养宠物非常理解他们。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抚养宠物,把宠物当成自己的家人对待,离婚的时候甚至为了一只宠物争得死去活来,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如何处理呢?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离婚时,双方共同抚养的宠物该如何分割处理的问题。


徐女士与李先生结婚后,购买了一只柯基狗,一直由双方共同抚养,后来双方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却在这只柯基狗的抚养问题上产生矛盾,两人都想争取这只狗的所有权。徐女士表示,狗是自己买的,日常也是自己在照顾的,自己已经将狗当做家人,而李先生平时工作忙,回家有空也是打游戏,很少照顾宠物,应当将狗判给自己。李先生同样表示,虽然自己平时因为工作很少照顾柯基,但平时都是自己遛狗的,自己也将狗视为家人,狗的所有权应该判给自己。双方谁也不退让,法院认为宠物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夫妻双方来说更多是心灵的寄托,应当与其他财产区分,最终法院综合考量柯基狗由徐女士购买、平时也由徐女士照顾及生活环境等因素,对双方进行调解,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柯基狗归徐女士所有,李先生每月向徐女士支付柯基狗的照看费用,直至柯基狗去世,柯基狗的医疗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本案中男女双方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对宠物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抚养照顾方式进行约定,那如果是判决法院又会如何处理呢?


民法典中并未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明确规定,而宠物又不同于一般的夫妻共同财产,它是有生命的个体,而且对夫妻双方而言,宠物身上更多的是情感价值,不能像一般的房子或者车辆一样,有相对统一的衡量标准。而且在双方都争取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简单将宠物一分为二进行分割处理。因此,在双方都想要宠物所有权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都是追求情感价值,法院一般都是会先主持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一般会考虑该宠物是由哪一方购买、日常由谁陪伴、照顾以及双方是否有时间照顾宠物等因素,来决定宠物的最终归属。若只有一方想要所有权,另一方想要这家补偿款,那么就需要请求分割折价补偿款的一方举证证明宠物的目前价值,或者双方能够就该宠物的价值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会在查明相关事实情况的基础上,对该宠物的所有权归属、价值进行处理分割,但若提出诉求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价值,或者双方无法就宠物的价值认定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宠物的价值不能像一般动产一样,简单进行评估认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很可能只处理宠物的所有权归属,而对价值问题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