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的某中院调解书:
1.以打促调(离婚案中以打促调这个概念首先是我提出的,现在被越来越多人引用了);
2.一审的离婚案我们大获全胜(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以8:2的比例判给了我们,我们的负债对方又要承担);
3.客户没有让我们介入ta的其它纠纷案,导致客户的其它诉讼出现了对ta不利的被动局面,我们原经办的胜诉的离婚纠纷就成了客户唯一的谈判筹码;
4.各方谈判调解成功后,好几条对客户有利的约定本来不能被写到fy出具的调解书上,最后也是经过我们的争取,才写到了调解书上。
今天收到的某中院调解书:
1.以打促调(离婚案中以打促调这个概念首先是我提出的,现在被越来越多人引用了);
2.一审的离婚案我们大获全胜(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以8:2的比例判给了我们,我们的负债对方又要承担);
3.客户没有让我们介入ta的其它纠纷案,导致客户的其它诉讼出现了对ta不利的被动局面,我们原经办的胜诉的离婚纠纷就成了客户唯一的谈判筹码;
4.各方谈判调解成功后,好几条对客户有利的约定本来不能被写到fy出具的调解书上,最后也是经过我们的争取,才写到了调解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