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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保障婚姻,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吗?

作为专注于婚姻家事纠纷的专业律师团队,梁聪律师团队必然会接到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咨询。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年轻男女的婚恋观发生了明显的转变,梁聪律师团队接到的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咨询也呈现增加的趋势。

 

即便如此,在大多数普通人和老一辈的传统观念里,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姻缺乏信心,伤害感情的表现。在大众的普通观念里,婚姻是靠爱情维持的,这并没有错,但是婚姻不能光靠爱情维持。在两个人的家庭生活里,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支出、债务责任的承担、收入增值的分配,无一不涉及经济问题,如果说感情是靠爱情维持的,那么经济就是支撑爱情和家庭稳定的基础。

 

贫贱夫妻百事哀,为了婚后生活过得更好更稳定,不少父母劳碌半生为子女买房改善生活,也有不少比男性更加独立的女性在婚前财产比男性还多,此时,条件更好的一方会思考他/她到底是爱我还是爱我的金钱,条件不好的一方则顾虑他人会误会自己想要通过婚姻致富。

 

以上种种问题,实际上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会发生,一旦问题存在,就会持续扩大,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从此适用的主体可以看出,仅适用于已经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而对于未婚的男女的婚前财产的约定仍然是空白的。

 

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到底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就各自的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也是对婚前财产有效保护的一项财产保护机制。

 

婚前财产公证何时生效?生效的条件又是什么?

 

实际上,婚前财产公证的本质是一项经过公证处公正的民事合同,因此婚前财产公证的生效要件与合同一致,只要达到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就可以:

 

1. 签订婚前财产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婚前财产公证所签订的财产约定条款、内容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 婚前财产公证所签订的财产约定内容、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损害公共社会的利益。

 

而关于生效问题,婚前财产公证所签订的财产约定与民事合同一样,依法订立则成立生效,不过双方当时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

 

婚前财产公证后如果想要更改怎么办?

 

婚前财产公证后也是可以更改的,但是更改过后的内容仍旧需要经过重新的公证,也可以选择办理补充公证将婚前财产约定的内容进行完善。

 

经过以上婚前财产公证知识的补充后,相信仍旧有不少人对婚前财产公证这一制度存有疑惑,首先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要做,我国的公证制度强调自愿原则,对于即将面临婚姻的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一项可供选择行使的权利。而在国外,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已经经过长期的发展成熟起来,我国之所以还未得到推广发展与我国长久以来的传统观念是分不开的。

 

实际上婚前财产经过公证明确后,不仅能够使自身的财产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也可以减少双方的猜疑和顾虑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实际上从源头尽可能地避免了日后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的发生。因此不能单纯的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会破坏男女双方之间的感情就一味地进行否认。

 

尽管婚前财产公证听起来没有什么情义,但是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远远大传统观念上所认为的冷漠。

 

1. 离婚纠纷发生时婚前财产公证能够迅速定纷止争。目前的社会背景下,一切事情都讲究效率和快速,快餐式生活欠缺理性,所呈现出来的社会状态也是不稳定的,离婚率不断升高就是一个突出的现象,离婚纠纷避免不了的就是财产分割,如果结婚前男女双方对自身的财产、债务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都进行了公证,经过公证机构认定的财产约定就能够被法院直接认可,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离婚纠纷时能够直接作为证据,当事人无需再进行举证证明,能够防止对方耍无赖而多分走自己的财产;

 

2. 避免婚后因为财产问题而影响夫妻关系。夫妻双方经济相当,门当户对是好事,当然也有经济悬殊的家庭。面对婚后一方收入比另一方多,父母出资购车买房、婚前债权婚后偿还等财产的增值和归属的问题,在长时间的婚姻生活中会逐渐的模糊难以划分,若没有婚前财产公证明确财产的归属,一旦发生婚内的经济纠纷,很难公正公平地进行解决,此时财产纠纷和相互之间的自私、猜疑才是真正伤害感情的元凶;

 

3. 有效避免“骗婚”行为的发生。在梁聪律师团队接触过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无论男性还是女性经历“骗婚”的案件并不少见,很多当事人在婚姻的甜蜜中都是失去理性的,双方经济悬殊就会很容易出现功利性的婚姻,若没有在婚前保持理性选择婚前财产公证,没有明确婚姻双方的各自财产归属,最后往往追悔莫及;

 

4. 加深夫妻感情。婚姻关系建立以后,对家庭的付出是两个人的,难免发生财产的混同,经济实力较强的一方难免会对对方感情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而经济实力较弱的对方也会因为担心别人误会而产生自卑心理,这样的不安和猜疑必定会让两个人之间产生隔阂,若婚前做好财产公证,婚后家庭收支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各自财产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就能有效地消除夫妻双方之间的顾虑,增强双方的信任,也自然能够加深夫妻之间的感情;


5. 维护婚姻稳定和个人利益。婚姻并不是一场交易,是信任和爱的更深层次的结合,婚前财产公证将双方之间各自的权益明确并由法律进行保护,增强了双方的信任,留给爱情发展的空间更大,婚姻关系就更为纯粹也更加稳定。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大家都听过,感情是最无法控制的,我们相信真爱的存在,也应该认清真爱会离开,所以更应该学会保障自己,自身独立了才能更好地接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