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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法官给出了一个计算公式!

当婚姻失去了爱情,一拍就两散。面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两人都心有不甘,所以离婚时那些年一起还贷的房子要怎么分?

案情情况

2007年风和日丽的一天小方(女)与小胡(男)步入婚姻的殿堂小方在婚前以支付首付12.28万贷款18万买下了两人的婚房,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方的名字。婚后两人又有了爱情的结晶听起来日子简单又美好。

但他们还是没逃出一句诅咒,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两人因生活习惯不同最终选择分开那么感情没了,各自离开财产和孩子怎么分离呢?

小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且孩子由自己抚养。小胡同意小方的请求,但要求婚房归他所有,可以补偿小方3万元。这下小方可不同意了,首付是自个儿付的,婚后的部分房贷也是自个儿还的,房产证上也是自己的名字,怎么只3万就要拿走房子了?

法院会怎么判呢?

经过法庭调查 ,查明事实如下:小方当时在银行的贷款,借款期从2006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29日,需还贷本息共计225419.554元(本金180000元,利息45419元),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本息203360.55元。案件审理过程,两人一致同意房产按现值58万元的价格进行分割。

法院最终判决:准许小方与小胡离婚,婚生子由小方抚养,综合购买时的总房价及首付款与按揭贷款情况,双方对房屋现价的一致意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双方的感情状况等因素,房产归小胡所有。小胡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小方支付房产分割赔偿款410640元,小方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配合小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那么,钱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像文中的案例那样,婚前一方出资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结束时,该如何分割呢?

有几个重要的公式:

首先,确认几个数值

a=首付款金额

b=按揭贷款金额

c=贷款利息

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

☀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

y=e÷(a+b+c)

☀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

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

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以上述案例为例,具体结果如下:

a=首付款金额=122800元

b=按揭贷款金额=180000元

c=贷款利息=45419元

d=离婚时房产价值=580000元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203360.55元

y=e÷(a+b+c)=203360.55÷(122800+180000+45419)=58.4%

若房产归小方所有,则小方找补小胡的数额为:

z=d×y÷2=580000×58.4%÷2=169360元;

若房产归小胡所有,则小胡找补小方的数额为:

z=d-d×y÷2=580000-580000×58.4%÷2=410640元。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文章来源:浙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