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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团队:如何让你的婚内财产协议有效?

现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为了保证今后的生活能够持续稳定,同时也为了以防万一,往往会在婚内签订一份夫妻财产协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写才是合法有效呢?


01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以上及有关法律规定,婚内夫妻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亦无证据证明存在受胁迫、受欺诈、显失公平等情形,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02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将婚内财产作一个约定,这种约定可以是对婚前财产、婚后双方收入、婚后双方债权及债务都有一个说明,这个约定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1、签订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未婚同居的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协议不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制范围;


2、协议双方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痴呆症患者做出的约定无效;


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4、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5、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通常我们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二来在有第三方询问以及见证的场合下所签署的协议更加具有公信力,而不同意在后期被推翻。但对于这种形式不做强制性要求。


03婚内财产协议无效情形


婚内财产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如果发生争议时,一旦被认定为赠与会因为没有实际交付而变得可撤销,只有在最后认定为是夫妻财产约定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实践中此类约定经常发生争议,多数都被认定为是赠与。


3、约定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04 案例再现


婚后,男方、女方经友好协商,约定,男方婚前所有的某房屋,产权人由男方变更为男、女双方(后双方实际按上述约定变更了产权)。若今后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则自愿放弃某房屋的产权份额:1、出轨、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2、与男方擅自分居;3、若男方不存在第1点情形,而女方提出离婚的。


      协议签订后数月,男方至法院起诉离婚。男方认为:由于双方经常争吵,且女方多次要求房产加名,故男方为挽救婚姻,同意在涉案某房屋产权上加上女方名字,并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然而之后双方又产生矛盾,并分居至今。现男方起诉要求离婚,并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的相关内容,某房屋产权应归男方所有。


      女方认为:双方发生矛盾,过错在男方。现女方同意离婚,但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严重限制了女方的人身权利,属于无效协议,故要求对涉案房屋的产权重新分割。


      法院判定:双方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涉及对女方人身权利的部分限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对该份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不予认可。鉴于该房屋来源于男方婚前,考虑双方对该房屋的贡献大小、双方共同生活的长短等因素,酌情认定男方享有涉案某房屋净值85%的权益份额,女方享有15%的权益份额。该房屋可归男方所有,结合上述比例及双方共同还贷的金额,由男方给付女方相应房屋折价款。


[案例来源:一审案号:(2018)沪0115民初57281号;本案未上诉]


05 延伸话题


针对婚内财产协议,我们再延伸一些话题:


1、显示,现在做财产约定的人群大体有:涉外婚姻者、再婚者、老年人结婚以及较为新潮的年轻人。其中最大的特点是双方财产数量不均衡,一方往往婚前存在较多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于某些事情引发不安全感由此来做财产约定。大部分普通家庭可能不一定需要做婚内财产协议。


2、明确协议中要确定归属的财产


夫妻之间的财产包括:不动产(房产、车位、仓库)、动产(汽车、家电、工具)、存款、股票债权证券、公司股权、其他权益。这些在婚内均有可能存在,在协议中如有必要需要尽量明确,除归属外还需要明确上述财产的取得方式、取得日期、取得条件及明确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防止协议流入空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