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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办案手记——关于代理苏州离婚纠纷4小时调解的曲折经过

前言


婚姻家事纠纷,法g的自由裁量空间非常大,哪怕是调解好了大方向的离婚纠纷,也是如此。


我们去年接受委托的一个离婚纠纷,历经大半年以上的时间,在我们的诉讼和谈判的共同努力下(一方面为诉讼开庭做各种准备工作,一方面积极和对方的当事人沟通谈判),前天终于和对方谈好了。


我们和对方谈好后,趁热打铁,昨天立刻约双方去法y接受调解。


但是一件事要有始有终,是需要经过多个不同的环节努力的,而不是只解决了某个环节就行了。


因此,调解好了离婚的大方向,不代表在细则层面就能落地了,就能真正保障到客户的合法利益和达到我们客户的诉求了。


昨天在苏州调解的离婚纠纷就是这样,一个在去法院之前就被我们谈好的离婚纠纷,最后还要从上午10点谈到下午2点,历经4个小时,我们才把谈判层面的方案,完全转化成法律层面的果实


法y调解曲折的根本原因,在于绝大部分的从业人员都不是专业的离婚法律专家(虽然ta们也经历了很多的离婚纠纷)。


一开始,是调解员和我们说,我们的协议太复杂,没法提交给法g。我们耗时一个小时,据理力争,不依不饶,向调解员传达ta认知之外的司法实践和法理,而不是局限在ta本人有限的认知上。


在我们的专业沟通和坚定的态度下,调解员全部把我们写好的条款提交给法g,而不是按照ta们的法y模板来(苏州法y一般是要调解员先把关好条款,才能把调解协议提交给法g。没有把好关就很难对内交代)。


接着,临近中午,法g要休息了,调解员让我们下午才联系法官,我们一听,调解要趁热打铁,夜长梦多,到了下午说不定对方就不同意我们的方案了,我们赶紧说服调解员让我们直接拨打内线找法g沟通,让法g辛苦一下,先不要休息,先审批调解协议


再接下来的,就是法g本人在我们的调解条款上百般挑毛病,各种不同意(不愿意把保障我们当事人的条款写进去,不愿意约定得那么细、那么周全),说ta们那边的法y和其它地方的法y不一样。


我们和法g说,调解是看法律的,而不是看法y的,而全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是统一适用的,其它法y可以写的条款,苏州法y也同样可以。并且,我们同时拿出几十份我们过往亲办的调解书,给法g看,并和法g逐条逐项解释


法g最后表示,要找庭长请示。最终庭长也同意了我们的调解条款,法g把我们约定的全部的调解协议内容,都出具和体现在民事调解书上,如果以后对方耍赖,我们可以直接凭着调解书就向法y申请强制执行,保障我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的最后,三个调解员都对我们说:你们太厉害了,我们一直以为你这份协议过不了法g的审批,但法g一个字都没改过,我们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