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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谭爱心律师原创:讲清楚了!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近日,笔者接到一个咨询。


当事人表示,自己与丈夫结婚多年,是广州某区的村民,婚后,双方名下没有购置什么财产,只是在村里分得一块宅基地,有宅基地使用证,该证登记在丈夫名下,双方婚后在宅基地上建房,现双方靠该宅基地建房收租生活。


当事人想问,宅基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笔者想通过亲办的一个案例与大家分享并解答上述当事人的疑问。


案例

一审我方诉求


图片1

一审法院判决

图片2


二审法院判决

文图3


笔者评析:严格来说,农村的宅基地不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宅基地房屋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双方对村里分配给他们的宅基地不享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也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农村宅基地是什么?


首先,需要了解宅基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前述问题的答案可见,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宅基地是集体所有。


本案开头提到的当事人想问“宅基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犯了本质上的错误,宅基地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宅基地房屋才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此处很好理解,因为是当事人,而不是一名拥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夫妻双方只是对集体分配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享有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也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宅基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宅基地使用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并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房屋,宅基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写在最后,相较于商品房住宅而言,宅基地房屋有其特殊性,在诉讼中应应用到的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知识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