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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谭爱心:离婚判决书能当离婚证用吗?

众所周知,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拿到手的是离婚证;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拿到手的是判决书或调解书。


曾听到过别人说,只有离婚证才算是离婚,再婚的时候凭借离婚证才能进行结婚登记,其实这种操作听起来非常“专业”和“规范”。但是作为专业处理婚姻家事纠纷的梁聪律师团队的一员,笔者对此也是笑而不语。

接下来,让笔者带大家一起了解本文标题的“答案”。


离婚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完离婚纠纷案件后,根据判决结果写成的文书。它是出具给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的法律文书,它的结果是判决双方离婚或是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离婚证是双方夫妻法律关系正式解除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判决双方离婚的判决书和离婚证在法律层面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它们都在法律层面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此后男婚女嫁再无牵连。


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补办?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您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这样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就是一样。

 

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判决离婚的判决书需要在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严格意义来说,生效后的判决双方离婚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样是解除双方夫妻关系的标志。另外,法院出具的调解夫妻双方离婚的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判决双方离婚的离婚判决书、调解双方离婚的调解书和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均可以拿着这三种文书的其中一种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