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在我国传统的观念里从来都是避而不谈的,且不说年老的长辈忌惮死亡拒谈遗嘱,年轻一代的青年也鲜少对遗嘱有理性、具体的认知。而在西方,遗嘱被称为家庭宪法,只要家里有了孩子,家长便开始订立遗嘱,管理自己的财产和相关事务,规范财产分配范围。
在北美,年纪较大或者是病情较重的病人在接受治疗之前,医院都会对其进行询问是否需要预立遗嘱,以保障病人在意识清醒的时候能够根据自身的真实意愿作出决定。而我国,立遗嘱这一块的认知几乎是空白的。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重视预立遗嘱?
1、兄弟姐妹较多的家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家庭兄弟姐妹较多,意味着家族关系网会相当庞大和复杂,特别是兄弟姐妹都已经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配偶也能够分割其继承后的财产,份额的名额增加,就会导致财产的继承难度变大,而一份详尽的遗嘱则能够很好实现公平分配;
2、再婚家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解除而解除,因此即使再婚,只要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的子女都有继承权。但是重新组建的家庭,各自均有子女的情况下,订立遗嘱可以避免双方子女为遗嘱发生纠纷;
3、子女婚姻不和谐的家庭。在没有遗嘱明确将财产的继承权归属于自己子女的名下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婚姻存续期间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请求分割。如果子女婚姻关系不和谐,为避免财产被子女配偶分走,最佳方式就是预立遗嘱,将被继承的财产明确归于子女个人的名下;
4、年纪大或者身体欠佳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下降,以及身体欠佳的情况,为了避免意外的发生,在意识清醒的时候应该预立遗嘱,保护自己的财产;
5、独居的情况。没有子女也没有配偶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限,预立遗嘱能更好地以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明确继承人。
二、预立遗嘱的必要性
1、理清财产清单。随着社会发展,个人财产管理的方式越来越纷繁复杂,股票、债券、各种理财方案都是财产储蓄和管理的方式,预立遗嘱可以将个人财产的管理、储蓄方式以及具体财产类型、支取方式都清晰整理出来,以防止突发意外的时候财产下落不明导致不必要的流失;
2、保障意思自治。个人在拥有完全民事行为时所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依尊重意思自治的原则,都能够受到我国民法的保护。预立遗嘱能将自己的事务按照自身的意愿进行处理,是排除法定继承的唯一方式;
3、避免家庭纠纷。不管是财富丰厚的家庭还是平凡简单的普通家庭,但凡涉及遗产继承,每个人都不愿放过有机会属于自己的利益。预立遗嘱将财产分配确定,没有利益的争夺空间自然避免了家庭遗产之争;
4、减少不必要费用。遗产在继承发生时,并不是立马就成为了继承人名下的财产。继承发生后,继承人行使继承权也要将需要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到相关部门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算继承的完成。不仅如此,还有很多银行、证券等金融管理机构都需要开户人本人进行操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想要继承,必要时候得进行公证,确认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而有遗嘱则能直接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管理被继承人的存款、证券等,减少了公证所需要的费用;
5、缩短继承所需的时间。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根据遗嘱处理被继承人的身后事务,但是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得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整理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单,还要与争夺遗产的其他亲戚朋友斗智斗勇,而有明确意愿的遗嘱就能定纷止争,按章办事,避免了很多程序;
6、保证赡养义务。老有所养是每个人的期望,但是在社会压力大的状况下衍生出很多无奈的问题,久病床全无孝子,订立遗嘱是为子女着想的一种做法,体谅子女在自己久病或者晚年时的辛苦照料,也是肯定子女付出的回馈方式,保障子女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一份遗嘱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远不止以上总结的效果。预立遗嘱不能狭义地看成是提前直面死亡,而是尊重生活,管理好自己事务的一种方式,同时还有传承财富、防止家庭纠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