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自古以来便违背社会公德,为人们所不耻,但是仍然有部分人偷食禁果为了防止被发现不惜以身犯险。犯下大错这不在江西省萍乡市,一女子为避免“婚外情”败露竟然伙同新情人杀死旧情人!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杀人案,下面听小编为您详细讲解下:
法院经审理查明
李某(女)先后与黄某(男)以及文某(男)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起因
一开始,本文女主李某原本是一个有夫之妇,后来与黄某发展了一段“婚外情”,二人多次私下约会,时间一久,难免会有些蛛丝马迹被李某丈夫发现,为了避免事情暴露,李某决定痛下杀手投放老鼠药预谋杀害黄某,但是没有成功。这时李某的新情人文某出现了,为了能够讨好李某,愿意和李某一起合伙杀害黄某。二人计划由李某约黄某出来假意约会,伺机动手。
2020年2月20日上午8时左右,文某在杂货铺购买了一把铁锤给李某,2人商量好将黄某的尸体藏匿于一条罕见人际的臭水沟。当天下午二被告来到预定的杀人计划地点观察周边的地形。当晚,黄某按照约定来跟李某见面,文某带着口罩和头盔藏在附近,随后2人趁黄某不注意,合力将其杀害。
事后,文某开着黄某的车离开现场发生了交通事故,2被告干脆伪造成黄某驾车出交通事故死亡的现场后离开。可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法医的鉴定,黄某的真正死因,系被他人多次用钝器大力击打头面部所导致的死亡。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围绕黄某身边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发现李某和文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才让这起事件水落石出。
法院审理后认为
二被告为达个人目的,蓄意并采取残忍手段杀害黄某致其死亡,手段残忍行为十分恶劣,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二被告人属共同犯罪,应依法惩处。
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作用相当,不宜划分主从犯,李某多次预谋故意杀人,并向文某提出杀人犯意,主观恶意较文某大,量刑时应予以考量。被告人李某归案后依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二被告人的量刑情节,遂作出以下判决。
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文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提起上诉,判决尚未生效。
本文来源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法院 在此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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