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宋某某诉逯某某离婚纠纷案
案号:(2016)吉0194民初481号
案情:宋某某与逯某某是初中同学,毕业后多年没有联系,2009年11月二人意外重逢,并于2010年1月确立恋爱关系。2010年8月,二人先后前往美国留学。由于二人在美国分别居住在新泽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相距遥远,沟通不便,二人于同年11月分手。2012年3月,二人感情复合又恢复恋爱关系,并于2012年11月5日在美国纽约市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二人相处时间较短,且双方性格不合,婚后常常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分歧,致使双方感情不和。2015年9月,逯某某回到国内定居。现二人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人离婚。
分析:法院认为,中国公民在境外结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对起诉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且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中国法律。本案中,宋某某与逯某某在美国登记结婚,其婚姻效力已由纽约州政府确认并经中国驻纽约总领馆认证,合法有效。宋某某与逯某某婚前虽系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但近来双方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并已分居生活,现宋某某起诉离婚,逯某某也予以同意,双方均表示无子女需要抚养、无共同财产和债务需要分割,准予原告宋某某与被告逯某某离婚。
通过案例,我们须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中国人在美国登记结婚在中国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的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只要两个中国人在外国结婚的手续符合美国婚姻法律,且双方结婚不违反中国强制性、禁止性法律,如年龄、血缘、重婚等,那么婚姻就是有效婚姻。
因此,在境外合法登记的婚姻,在中国一般是承认的,他们不仅在美国是合法夫妻,在中国也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
二、境外结婚,在中国可以协议或诉讼离婚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 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国外结婚国内离婚,目前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但不能在中国协议离婚。
三、境外结婚,孩子在中国上户怎么办?
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如果获得了外国国籍,就是外国人了,回中国就要办签证。国外出生的孩子如果没有获得外国国籍或者父母想要给孩子保留中国国籍,那么孩子如何回国,并且上户口?
1、中国旅行证
我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都是中国国籍且没有获得国外绿卡或在外定居的,无论孩子出生在哪里都是中国国籍。孩子不是办理签证,而是办理中国旅行证。
旅行证即是入境证明,也是孩子获得身份证前在中国的合法身份证明。在国内可以凭旅行证搭飞机,坐火车,上学,就医,甚至房产登记,和中国护照有同等效力,就相当于孩子的身份证。
中国旅行证的办理需要父母携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护照、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中国驻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加急的。
2、国内如何上户口?
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需要的证件较少:子女的准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中国旅行证;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家长一方需提供孩子落户口的证明,需要该监护人到当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更多详细的要求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就可以了。多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不要怕麻烦。
注意各种证明要有公章,特别在国外拿的海外出生医学证明通常是需要进行公证的:首先是委托当地国际公证律师办理文件公证;然后把公证后的文件交予当地国家外交部办理认证;最后把文件送往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