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发生一起人伦悲剧,一名年仅24岁的男子为逼前妻复婚,竟在喂儿子农药未果后,将农药倒入亲生女儿口中,造成女儿中毒性肝损伤、肾损伤等。
近日,该案一审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公布。记者注意到,公诉机关在量刑建议中明确提出“不适用缓刑”,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
用农药喂儿子未遂,转而又去伤害女儿
董平与李娟因感情不和,于2020年7月协议离婚。2020年9月23日12时左右,董平在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一家农资店内买来一瓶“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携带至位于师宗县小紫薇村的前妻李娟家中,与其商谈复婚一事。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李娟猝不及防。李娟在证言中表示,那天董平提出复婚自己不同意,对方就说要把两个小娃毒死,然后他也一起去死。董平拿了一瓶农药把盖子扭开,就把儿子拉过去要喂农药,李娟赶紧将儿子嘴捂住。这时有人劝说,让董平不要做过激的事,但他转而抱起女儿董丽丽,手中仍拿着药瓶。
在一阵争抢小孩的短暂混乱后,李娟转过头看到女儿身上、脸上都是药水,她一边报警一边用衣服擦女儿的脸,董平却抱起女儿跑了。
董平则辩解称,农药并没有倒在小孩嘴里,是自己喝了,买农药是为了威胁前妻。他说,自己把农药瓶丢了抱着女儿跑到一家商店,买水和纸给女儿漱口擦脸。见到警车在路上,他又抱着女儿跑进一家商店,警察进商店把他和女儿送到医院治疗。他承认,自己在抱女儿时,扬言“要拿农药把娃娃闹死”。
事发时,董平24岁,据其父亲和朋友称,他没有精神类疾病。警方提供的前科证明显示,未发现董平有过违法犯罪记录。
在一家商店内被抓获归案,女儿肝肾损伤
让人感到不寒而栗的是,据董平的供述与辩解,当天他去前妻家之前,到农药店首先想买的是“百草枯”。记者了解到,“百草枯”以前常被作为除草剂使用,是一种致死性极强的剧毒农药,服用后救活的案例极其罕见,在国内已被禁用。因为店里没有“百草枯”,于是董平买了另一种农药草甘膦。
经鉴定,现场提取的塑料瓶、女儿董丽丽所穿衣服中检出草甘膦成分,董丽丽静脉血中未检出草甘膦成分。公安机关调取董丽丽入院治疗的病例材料,被害人董丽丽被诊断出草甘膦中毒,包括中毒性肝损伤、肾损伤、中毒性肠胃炎、电解质紊乱。
2020年9月26日,董平被师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经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判决书显示,师宗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当天,被告人董平携带农药至前妻李娟家中,与李娟商谈复婚一事。李娟不愿复婚便带长女董丽丽、长子董宇外出。董平携带“草甘膦”农药跟随李娟走到一处田地中间路段时,以要用事先准备的“草甘膦”农药将孩子毒死后自杀威胁李娟复婚,并捏住儿子董宇的嘴巴欲将农药灌入其口中,被李娟阻止。董平把女儿董丽丽抢过并强行将农药灌入其口中,后抱着她离开现场,躲避到镇上一家商店内被抓获归案。
检方建议不适用缓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三年
判决书显示,李娟对董平表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她表示,“希望政府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公诉机关给出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董平有期徒刑3-4年的量刑建议,并明确建议“不适用缓刑”。
师宗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平为逼其前妻李娟复婚,扬言将小孩毒死,已表现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并实施了购买农药、欲喂董宇农药、将农药倒入被害人董丽丽口中等客观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董平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因认为与查明事实不符,法院对董平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据此,师宗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一审判决被告人董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本文来源于: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婚姻法之家 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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