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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温淏岚原创:能否撤销婚内签订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有关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法律规定来看夫妻双方对夫妻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并没有时间限制,因此有些夫妻在婚后或出于种种原因会与配偶签订《夫妻财产协议书》,但若两人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又会认为该协议对自己权益造成了损害,因此向法院主张请求撤销与配偶签订的《夫妻财产协议书》。那么双方均已签字的协议书是否存有撤销的可能性呢,下面我们将通过具体的司法案例来解读一下。


案例1:(2014)松民一(民)初字第7782号


原告声称被告为了达到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目的,刻意隐瞒与其他异性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实,在原告母亲病危原告焦头烂额之际,借故经营理念不同,迫使原告签订所谓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要求原告退出公司经营管理,放弃公司股份。之后,被告为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假冒原告签名注销了原某有限公司,另成立了新某有限公司,把原公司的业务嫁接到新公司。协议签订后,被告抛弃了反复承诺的誓言,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最终判决离婚。被告先是通过欺骗手段与原告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骗取和迫使原告放弃公司管理权和股权,独自掌控公司后起诉离婚,以达到吞占夫妻共同财产后与婚外异性结婚的非法目的,故请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被告辩称该协议是双方自由签订。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理由分析如下:第一,从法律条文理解,第三种情形的可撤销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2、违背对方真实意思;3、内容损害该方利益。而从庭审查明的事实看,双方在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时,公司财务状况由原告掌控,其应当清楚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其退出公司经营从而获得补偿款也应当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未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该协议书涉及的其他财产的分配均无显示原告利益受到侵害,且原告亦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在签订协议时被告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或者有其他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故协议不可撤销。

 

案例2:(2017)辽02民终1866号


上诉人声称与被上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约定合法有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案涉房屋权属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被上诉人并无证据证明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是受上诉人的欺骗、胁迫所致,故该《协议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应当维护其效力,被上诉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被上诉人称案涉两套房产的房产证领取4天后上诉人就对被上诉人提起离婚诉讼,显然其与上诉人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就是恶意的,目的就是为了离婚分割财产时让被上诉人无法获得房产,明显存在恶意欺诈。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案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时行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该协议书是否应予撤销的前提条件。在上诉人被诊断身患重病后,被上诉人签订协议书毅然将其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及双方婚后共有的房屋无偿让与给上诉人。不容置疑,被上诉人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双方能够共度难关,和睦生活,白头偕老。而上诉人在协议书生效后,房产证办到自己名下极短的时间内即起诉与被上诉人离婚。显然,在双方签订协议书时,上诉人至少隐瞒了事实,主观上具有将被上诉人个人所有的房屋和双方婚后共有的房屋据为己有的故意。且未将该意图真实地展示给被上诉人,导致被上诉人仍旧对夫妻关系怀有百年好合的期待,丧失了正确的判断能力。被上诉人在签订财产协议书时所表达的意思与被上诉人追求的订约目的和效果完全相悖。据此可以认定双方在签订财产协议书时意思表示不真实,故原审法院依法撤销该协议适用法律正确。

 

通过上述的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同一个诉求在不同的案件审理中也会有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我们可以得知对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能否撤销一事是存有可以争辩的空间,因此若在离婚时对协议签订过程或是协议内容有疑义的,是可以尝试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协议内容,但是主张的同时要准备好足以佐证这一诉求的证据材料,不能仅凭一纸空文向法院申请主张,


另一方面,通过上述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即便是出现了两个完全不一致的判决结果,但其实法官的审判思路是大体一致的:首先审查双方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时行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或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等情形。其次会核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能反映双方在订立协议时存有以上任一情形。最后审判决定是否支持申请撤销协议一方的诉求。


那么申请撤销协议的一方可以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材料予以佐证呢?你可以参考案例2中被上诉人提交上诉人在房产过户几天后便立即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上诉人在签订协议时存有恶意欺诈的意思表示;亦或者在签订协议时,对方对你的句句声声的威胁、压迫进行录像,予以证明你在订立过程中受到胁迫等。简而言之,收集足以证明你在签订协议时的行为意思表示并不真实,或是签订协议时的意思目的与最终呈现的结果完全相悖的证据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