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关于婚姻无效的案件,该案件之中的夫妻竟然是表兄妹,且已经结婚13年之久,育有两子一女,让人诧异。
案件详情
吴枫和赵玲(化名)是表兄妹,吴枫的母亲和赵玲的父亲为亲兄妹,2002年,在父母的撮合下,两人开始谈恋爱并同居,之后的三年两人育有一子一女。
2009年,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再育一子。2018年,两人发生矛盾,赵玲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直到2022年4月,赵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宣判婚姻无效。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枫和赵玲的婚姻关系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婚姻无效。
两人在2009年办理结婚登记,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所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十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在本案中,吴枫的母亲和赵玲的父亲为亲兄妹,所以吴枫和赵玲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律中禁止结婚的情形。
最终,法院判决吴枫和赵玲的婚姻关系无效。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这里我们要弄清楚的是,法律上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两大类包括1、直系血亲;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1、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就是说父亲不能娶女儿,母亲不能嫁儿子,爷爷不能与孙女婚配等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能结婚。就是说,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不能结婚。
不同辈分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结婚。就是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与兄弟的儿子结婚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养父母与子女。
婚姻无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是人生大事,一段婚姻不仅关乎自己,更关乎后代子女的健康,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且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律约束力,为了自己和后代的幸福,还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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