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文章精选 > 常识问题 >



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团队温淏岚:父母可以自主处置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吗?

 现如今,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许多家庭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未成年孩子名下拥有财产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孩子尚未成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心智、判决能力等尚不成熟,因此还不能自主处置自己名下的财产,那么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是否就有权利对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进行任意处置了呢?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未成年孩子的财产包括哪些呢?未成年孩子的财产主要由是因身份关系取得、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因有偿方式取得、因遭受侵权所获得的赔偿等四方面组成,其中因身份关系取得的财产主要是指因拆迁所得的拆迁款项或是房屋以及因农村户口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而因有偿方式取得的财产主要是指通过才艺技能所获得的收入、通过创作或发明创造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以及用私人财产投资获得的经济收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得知,监护人如果是出于为了维护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下,是可以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但是并没有规定如果监护人并非出于维护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下处分了被监护人的财产,那么这一处置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两种情况进行分析,分别为:这一处分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未成年孩子以及这一处分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父母。

 

一、“不当”处分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未成年孩子


(一)出于为未成年孩子的物质生活保障和自我发展所需等根本利益为目的的处分行为


首先,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需要、医疗健康的需求、学习发展的需求等,这些是直接和未成年孩子的生存和人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是物质生活保障和自我发展所需的根本利益。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是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是负有抚养义务的,如果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未成年孩子还可以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所以不管孩子能否独立生活,只要其仍是未成年,父母就有义务对其进行抚养。


因此,保障未成年孩子的生存与发展,不只是未成年孩子名下财产的一项作用,更是父母的一项重要义务。因而,父母需要弄清楚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不要处分未成年孩子名下的财产用于履行自身的抚养责任。


当然,倘若父母虽具有扶养义务,但是不具备抚养能力的时候,可以适当赋予父母一些财产处分权,用于维持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保护其自身生存利益。

 

(二)出于经营利益等风险利益的目的的处分行为


首先,经营利益从其定义和本质来看,就是一个不确定的利益来源,对于经济活动,也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的,就好比如:父母在处分未成年孩子的财产时,财产价值有十万,但是随着环境因素的改变,便很有可能导致经济利益大幅下降,财产价值已变为远不足十万了,这就造成未成年孩子的财产遭受损失。


再者,父母作为监护人仅是具有监护的属性,并不代表其变为了理性经纪人,倘若父母可以给予这个目的随意处分未成年孩子名下的财产的话,对于未成年孩子而言是不公平,这种行为也是不合理的,因此,出于经营利益等风险利益的目的下,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未成年孩子名下的财产。

 

(三)未成年子女同意的处分行为


有部分父母在非出于维护孩子利益的情况下,仍想处分孩子名下的财产时,会征询孩子的同意。但是对于未成年孩子而言,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的主导权和决策权会对未成年孩子的选择产生一定影响,甚至未成年孩子很有可能出于善意亦或是出于畏惧的心理作出回答。因此,如果父母并未为了维护未成年孩子的利益,而未成年孩子又同意或是出于自愿让父母对其财产进行处分的情况下,仍然不能够将未成年孩子的同意视为为子女利益的决定性根据,只能够将其视为一项因素作为参考。

 

二、“不当”处分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父母


(一)出于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的自身利益的处分行为


倘若将父母的利益包含在未成年孩子的利益范畴中,那么父母的利益将会被放大,父母就可以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借口来利用未成年孩子的财产,肆意投资、随意消遣挥霍,这么一来,一定不利于未成年孩子的自身发展和生存需求,还会对其成长教育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应当把父母的利益与未成年孩子的利益区别化。


但是,父母的生存需求和自身发展于未成年子女利益而言也是有所关联的,因此,若父母生病或急需用钱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处分未成年孩子名下财产的。但是这一处分行为也应有所限制:


1.   父母不能逃避扶养义务;


2.   这一处分行为不能和未成年孩子的生存利益产生冲突;


3.   这一处分数额不能超出未成年孩子的意愿范围,应当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二)出于家庭经营利益考虑的处分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父母用未成年孩子名下的财产为家庭经营做抵押贷款,从而处分未成年孩子的财产来偿还家庭负债的情况。然而对于这种行为的认定,在实践当中也有着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法院支持为家庭经营利益的处分行为属于为子女之利益,而有点法院认为不能处分未成年孩子的财产为家庭经营利益。因此,对于这一情况还需要针对具体的案情进行分析、争辩。 


最后,如果父母的“不当”处分让未成年孩子的财产造成了损失,那么,父母需要对其进行赔偿吗?


虽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利替未成年人保管其财产。但是,财产毕竟是未成年人的,而非监护人所有。如果父母造成了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损失,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父母是因为疏忽大意才损坏了未成年人的财物的,则应该进行赔偿;如果父母是故意造成未成年人财产的损失的,则除了要进行赔偿外,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资格。